《著作權法》所稱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、藝術和自然科學、社會科學、工程技術等作品: (一)文字作品; (二)口述作品; (三)音樂、戲劇、曲藝、舞蹈、雜技藝術作品; (四)美術、建筑作品; (五)攝影作品; (六)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; (七)工程設計圖、產品設計圖、地圖、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 (八)計算機軟件; (九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。
作品著作權
Ι?? ? ? ? 作品著作權登記
Ι? ? ? ? ?著作權合同備案
-
Ι? ? ? ? ?與著作權有關權利事項登記申請表
Ι? ? ? ? ?補發或換發計算機軟件登記證書
成功案例:作品著作權證書樣本點擊進入